市政府领导,您好!
我是绵竹市民,之前在一家国企工作(人事档案在北京,由原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保管),今年回到绵竹工作,现需调回人事档案。咨询绵竹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抬头只能是国有企业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无法给第三方档案保管单位开具调档案。而原单位解释说档案他们未保管,调档案开给他们也调不出来,只能开给第三方单位。第三方单位解释其他人员调取档案调档案抬头均是他们单位。想求助一下市政府领导,针对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能合理解决这种问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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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为您做出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据了解,您已于2024年4月10日和4月15日分别发起求助,与4月22日反映为同一问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圈划、损坏、扣留、出卖、交换、转让、赠送干部人事档案。经了解,您从国企离职需将档案调回户籍所在地,但您调档函所需开具的单位并非您工作的国企单位,故我中心无法受理档案转入申请。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0838-621114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祝您生活愉快!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