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23年在金牛区中升沃尔沃购买沃尔沃xc60车辆,于2024年4月7日在成都至泸州段行驶过程中由于前方车辆失控发生碰撞,对方全责,发生事故后我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中升沃尔沃过来拖车维修
才开始以为事故不大,维修对车辆安全影响不大,我反复和4s店售后人员联系,迟迟不出结果,最后在4月13日发给我4月维修金额11万余元(手写4页),加工时费用在12万多点,这个维修我还能接受,我于4月14元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4s点报给保险公司金额车辆维修费用在20万左右(手写7页),已经达到保险公司推定全损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也和他们联系了不要车辆扯开,同时我也在微信联系他们售后人员,我4月17日到4s店商量再说怎么处理,同时我4月17打电话给售后约定4月18日到店处理
我4月18日到店,认为维修损失较大,愿意保险公司推定全损处理,4s店要收入我全损金额的10%作为他们的服务费,拖车费用从资中到成都(200公里)需要4000多,同时我车辆已经扯开了,
第一,我想问这个拖车费用收入是否合理(沃尔沃承诺的免费救援需要收费),而且金额还这么大
第二。这个10%的全损金额作为服务费是哪天法律的,并且也从来没有告知我有这个费用,而且这么高
第三,车辆扯开导致我车辆贬值的责任该随负责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经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已与金牛区中升沃尔沃达成相同意见,目前正在处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09:49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2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