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翰文府项目因前期设计缺陷,后期进行设计图变更,私自增加中庭风井,且并未进行公示,业主毫不知情,且在购房合同的不利因素告知书当中,并未标明具体风景数量与位置,含糊其辞,严重侵害购房者利益!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办理权限的蜀道集团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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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翰文府项目的关注,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翰文府”项目为节能环保、降低能耗,地下室采用自然进风系统,出地面风井数量、大小均按照国家规范计算确定,风井位置按照国家规范对自然进风井服务半径的要求确定,设计合理且满足规范要求。
(二)项目方案报规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及《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进行编制,深度满足方案阶段的相关要求。由于报规时尚未完 成施工图设计,地下室出地面风井未能在效果图中全数呈现属正常现象。
(三)风井变更属于无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 规划设计变更,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 (附件 一)”第六条约定:“未有改变商品房结构形式、户 型、空间尺寸、朝向等方面的,即视为未影响到买受人所购 商品房的质量或使用功能,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故我司未将增加通风井事宜通知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翰文府项目不利因素告知书 (D 地块)”中第23条、“A地块”中第24 条已告知:小区中庭及多数住宅的山墙位置设置有风井,故不存在侵害购房者利益。
四川恒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