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沙鹭岛西区正门两侧门市道路旁空地夜宵店长期占道经营。
2、夜宵店占道经营产生大量油烟、噪音、地面油污污染问题。
3、夜宵店吸引卖唱歌手外放扰民。
4、对路旁绿化等公共设施破坏。
4、自白沙鹭岛小区2023年3月交房以来,以上问题小区业主、小区物业报警、向环境部门、城管投诉多次,仅进行简单劝阻,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2345投诉电话及辖区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证明,我本人也愿意配合调查,业主自主劝阻已发生多次被围攻现象。
诉求点:1、相关部门作为执法者请严格执法。
2、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3、对执法不利单位进行处理。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12345市民热线诉求问题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确实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1.白沙湾街道城管办就该问题已对该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纠正其不当行为,同时告知该商铺当事人因开业、周年庆等可办理临时占道经营手续,经街道、区住房建设局相关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进行相关活动。2.民警找到该店铺老板,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在经营的时候降低音量,减少噪音扰民,其表示积极配合,文明经商。同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白沙湾街道城管将加大对该区域市容市貌巡查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白沙湾街道办事处
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