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9月10日和高星建评杨*杨老师联系上,并加上微信,于9月12日报名中级工程师,报名费600元,在9月18日支付中级取称费用4200元。合同于9月12日签订.
在9月22日推送教务老师扬老师微信,评审扬*微信于2023年12月10日取系不上;后联系教务部扬老师说前联系人已辞取。教务部扬老师在2024年3月15日拒回信息,后在3月18日在问政四川APP上发贴报警 ,3月22日高新区新益州派出所办案队02885322501电话通知材料快递到办案队之后就没有消息了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诈骗问题,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并告知,关于您反映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2月1日立案侦查,案子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如案件有任何进展将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9日16时46分,与您联系。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28-8532250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您反映的公司主体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1单元7层704号。该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被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异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二、建议优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2日10时5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