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智能电表损耗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投诉】智能电表损耗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8 10:30 已回复

本人位于高新区凯德天府住宅,自从2023.6.22至今,一直处于无人居住,没有用电的情况下,2023.6-10月期间,每月产生20-30元不等电费。

2023.8-10月,家里两口人一天三餐居家正常使用230度电,日均7度电。凯德空置情况下产生电量:2023.7月56度,8月58度,9月52度,分别产生电费20-30多元不等。平均每天2度电

经小区物业电工检测房屋内每条线路,没有发现漏电,需要维修更换。

分别于11.7-11.11-11.18致电市长热线,11.24致电95598,反映在没有用电情况下,空载损耗每天1-2度电损耗不正常。国家电损规定家庭用电,用电量3%以内。

国网杨经理和工作人员李先生检测电表后反馈:电表有合格证明,误差正负2%以内正常,我的电表-1+%损耗是正常范围,每月10几元损耗是正常范围。按供电局流程规定,可以检测电表。如果电表合格,第三方检测费由我负责。电表会被继续使用。

质疑:

1. 合格的电表就是要老百姓吃亏吗?不用电,都有费用,为什么做不到不收,少收呢?总是多收。
2. 提供解决方案是对赌方式:找第三方检测电表。如果电表合格,用户负责检测费。如果不合格,供电局负责更换及退费。(2023.9.1统一新换的电表)对这种解决方式不接受。
3. 提供和安装合格电表,是用电的基本要求。连接到用户时,有没有检测电表与用电设备的匹配性?调试智能电表的精确度?没有保证电路正常运转和收费正常,造成用户损失。不顾用户质疑,提供合理解决方案,而是用对赌方式,用规章制度,国家标准划分责任:只要电表有合格证,那就是用户的责任。

曾向电力部门寻求帮助,多次协商,仍未能解决问题。特向贵局反映,希望贵局给予回复,感激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8 15:37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网成都市高新供电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6:39

前期接到用户诉求后,供电公司客户经理积极联系用户告知电量电费情况并联系用户现场校表,用户称其工作忙无空,委托物业工作人员协助现场校表。经现场校验,表计、线路无异常,因用户未在现场,未进入到室内检查用户用电设备。经后续数据跟踪,该户2023年12月19日后,电表度数无变化(应该是关闭了屋内总开关),日用电量长期为0,不存在用户描述的不用电表计仍有费用问题。

如用户对供电公司校表结果不认可,可以联系供电客户经理(杨军 :17882278548)一同到政府监督机构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表计校验。

针对用户提到的校验收费问题,根据国办函(20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电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供电企业或客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