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花费7520元左右在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720室四川畅游星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旅行,后续市民不想去了,提前十五天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找到旅行社想要取消行程,却被旅行社告知他们自己规定节假日不能取消,取消的话也只能退38%-40%左右,所退费用为车位费用,我查阅咨询相关法力法规也没说哪条说明节假日定了就是定了全额不退,我认为不合理,请查处。 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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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文体旅游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来话人在四川畅游星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旅行,因留言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行程,产生投诉,留言人要求退费。 2、我局工作人员与双方联系沟通,商家表示该行程须按平台规定处理,节假日期间不退不改,经过我局协调,商家表示可退报名总团费的百分之四十。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建议留言人:①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②通过马蜂窝平台主张自主合法权益。 3、给您带来的不便很抱歉,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