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关于绵阳市金湖庭院小区存在设计缺陷,是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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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绵阳市金湖庭院小区存在设计缺陷,是咋验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10:5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不好意思又来打扰您了。之前反应的问题是金湖庭院没有做人车分流,小区绿化被占。在业主和开发商长达半年的沟通中未取得任何进展。在昨天下午收到销售的能知。说是可以交房了。请问一个各部门领导,一个存在设计缺陷的项目,是怎么验收通过的呢?如果开发商修改过图纸,请住建局相关部门拿出批复文件?验收部门也给大家科普一下,人车未分流的小区是怎么验收的。请想关领导部门不要比重就轻,回避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1:2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住建委核实答复。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1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7 11:17

关于金湖庭院小区业主来访有关规划问题的回复
市民:
您好!
感谢您对绵阳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金湖庭院小区存在设计缺陷、验收等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规划许可情况
经核实,根据该项目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项目西北侧高层住宅与其南侧低层住宅之间的道路为“小区内车道(消防用)”。该小区按照人车分流的方式进行了前期设计和审批。我局自接到您小区有关业主反应上述消防用车道使用问题后,未接到有关车行道、出入口的调整申请也未办理有关事项。
二、规划核实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竣工图和竣工测绘报告等资料,申请规划核实,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项目,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不予通过核实并书面告知理由和整改意见。
2024年1月,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绵阳辰兴雅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长兴·金湖庭院一期项目”进行规划核实,依据企业提供的该项目竣工测绘报告和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及道路现状,小区西北侧高层住宅与南侧低层住宅之间的道路符合许可及总平图要求。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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