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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成都燃气企业擅自改变天然气计量标准和计量方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5 22:40 已回复

成都燃气公司、兴能燃气公司在没有开听证会的前提下就公然利用垄断企业、国企的天然优势单方面改变天然气表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式,造成大量老百姓更换天然气新表后天然气用量和天然气费用暴涨,国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何在?附天然气企业、天然气表制造企业的信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4:2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能源保障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1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为保护用户用气安全,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规程的具体要求,对使用年限满10年的燃气表,应及时更换。燃气公司初装的燃气表均经过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在气表上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方可投入使用。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28-87888001,我们将为您提供咨询服务,或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4月16日,工作人员联系您解答了您的燃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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