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嘉陵江支流升钟湖剑阁县长岭以上段现在还承包给私人养鱼导至长岭以上的上游鱼业资源严重匮乏,中央不是三今五声的说十年禁渔恢复长江生态吗?为什么在剑阁中央的法令就打折扣了,还是升钟湖不在十年禁渔的范围内,望请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长江上游嘉陵江支流升钟湖剑阁县长岭以上段现在还承包给私人养鱼导致长岭以上的上游鱼业资源严重匮乏”的答复。
根据2019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林草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根据资源调查结果合理投放滤食性、肉食性、草食性的当地土著品种,发挥增殖渔业的生态功能,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2018年6月1日剑阁县人民政府与绵阳经开区中玮海润置地有限公司签订“升钟湖剑阁段生态有机渔业及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2020年编制了“升钟湖(剑阁段)库区发展生态渔业可行性专题评估报告”,2021年6月专家组结论是“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近年来绵阳经开区中玮海润置地有限公司覆行合同要求“采取生态养殖(人放天养)模式,没有投放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经统计近三年投放花白鲢80余万斤,每年只对花白鲢进行捕捞,捕捞设备和捕捞方式、禁渔期均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经环保部门检测升种湖(剑阁段)常年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
综上所述,您所反映长岭以上的上游渔业资源严重匮乏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为什么在剑阁中央的法令就打折扣了,还是升钟湖不在十年禁渔的范围内”的答复。
2005年,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剑阁县西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2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2〕63号)批准“西河剑阁段为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规定“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升钟湖(剑阁段)属西河流域,省、市、县在长江禁捕通告中明确为禁捕范围,因此升钟湖长岭段属于十年禁渔的范围。
今年以来,县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了“护渔百日”“联合交叉”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查获渔具53付,鱼获物81公斤并就地放回原水域,处罚多人。对长岭社区、曙光村库中库渔业设施、盖体进行拆除。下一步我们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农业农村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