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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教育 投诉】被诈骗不立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5 12:23 已回复

本人遭遇了诈骗,郫都区和平街派出所不予立案调查,报案过金沙派出所也不愿移交案情,法院在公诉案判决时漏判本案,郫都区法院审理也不移交公安,导致一审判决使本人因为此事房子被冻结,银行卡被冻结,遭受诸多限制和经济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4:03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6 23:28

一件事情不可能半边是民事,半边是刑事,这个转款是原告和家长的委托方(另一被告)指导被告转给第三方的,被骗了变成原告是民事,被告与第三方的事件是刑事。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4-04-22 19:0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进行答复,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原告罗某与您、马某、成都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案涉《委托代办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您和马某因案涉协议取得的款项应当予以返还原告罗某,因此一审判决认定您和马某应向原告罗某退还相应款项。您将收到的款项转给了案外人刘某,您认为刘某涉嫌诈骗,请求移送公安机关,系您与案外人刘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一审未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但建议您可直接报案或另案主张。一审判决后,您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另,一审中原告罗某申请保全被告的财产,同时原告罗某提供相应财产担保,一审裁定已冻结您的相关财产,系法定程序,待终审判决后再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本院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4:40分向您联系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法律释明。对上述内容,您已表示知晓,如后续由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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