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教师是否可以对调的问题,我和我朋友两人同为教师却各自在对方的家乡上班,都愿意来对方的学校上班,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互相对调吗?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1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需经双方所在地的学校、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汇商同意并报双方市、县(区)相关领导批示后方可商调。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经开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0832-2266993。
感谢您对经开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