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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关于针对成都老旧小区在政府监管下原址重建
2024-04-08 23:47:55
已回复

成都主城区老旧小区大部分由95到98年房改后第一批商品房,设施老旧,房屋建设材料、设计已严重过时,并且大部分采用预制板楼,大部分居住时间超30年,安全隐患频发。所以建议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可有序探索,原址拆除重建模式,由政府补一点,居民出一点,给政策扶持,给金融政策,可按照现有商品房建设模式推进,并且可增加一定的层数,多出部分统一由政府回收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这样具备多重优点。①消耗产能;②增加居民消费;③增加金融流动资金;④增加保障性住房;⑤增加GDP;⑥拉动就业。希望政府可以研究,开展广泛调研后。探索性实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4-25 0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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