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在大邑县董场镇昌明街27号的房子已经咨询过房管局说要我去协商另外五户同意,但是其它五户的都不愿意交并不算多土地费用,难道我自己就一辈子无法过户吗?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不动产权登记需要按《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进行办理,不能逾越任何人的合法权利。
上述情况已于4月9日上午9时50分与您本人沟通,您表示理解。
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