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西区朗悦府业主就地下停车场费用问题与开发商及物业产生矛盾:
开发商及物业在从未与业主商量的情况下,一意孤行,从2024年4月1日开始收费,作为小区业主,我们要求在缴纳月租停车费的同时,与地下停车场产权所有人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然而开发商及物业迟迟无法提供,造成了未缴纳月租车车辆在小区停车场进出拥堵的情况。
因为开发商及物业无法提供合同及发票,造成的出入口拥堵,物业却将所有责任推到了业主身上,认为是业主故意找茬,并通知派出所抓人及拖车待命。
现在,小区门口每天都是保安、警察、拖车站岗,我不知道这是要干什么。
请相关部门出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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