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3月30日晚接近8点停车到武侯区晋阳街医院门口拿化验单(车牌:浙B9363Y),当时也没有造成交通阻塞,结果晚8点7分收到违停短信后,直接出来看到已经贴了罚单,与在场交警工作人员沟通,也确实没有收到短信提醒,让我提交申诉,并且在之前2024年2月26日下午18.22的时候在盛丰路临时停放也并为收到挪车短信,在场工作人员让我申诉,原因是:在贴单前并未收到短信提醒,请求撤销本次处罚,请求通过。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一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若车辆停放地点并不是临时占道停车位(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乱停放有关规定,交通违法事实清楚,巡逻执勤工作人员首先会通过平台对违规占道停放车辆进行提醒纠正,同时向该车主推送违停驶离的相关信息,在收到违停驶离通知短信后,请在10分钟内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若超时仍未驶离,工作人员即按照非现管理规定,对违规占道停放车辆进行取证并粘贴违法停车记录告知单(或拖移)。但若车辆违法占用盲道、人行横道、网状线、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当日因违法乱停放已被提醒过的车辆或其它特殊情况,将不再享有十分钟违停驶离免处罚提醒。依法管理交通秩序是职责所在,不针对任何个人。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支持和理解。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7日9点2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