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市长及成都市各级领导:
您们好,我是成都市高新区高投贤悦府的业主,在此对于退房问题再次求助各位领导。
贤悦府c2户型交付货不对版,厨房台面尺寸缩水10公分!!!本人已致电高投服务中心,得到的却是泼皮无赖的回复。
他们既不承认虚假宣传,也不承认擅自修改设计规划,按照合同条款,当出现设计规划变更,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在整
个过程中,高投并未通知业主规划变更的相关事实,企图蒙混过关。在发现设计变更后,我第一时间向高投提出退房意愿,
高投却一副地皮流氓式的忽视我的正常权益,视法律为无物,严重损害成都市的形象。强烈要求对高投这种流氓企业进行
彻查,彻查在贤悦府开发过程中违法乱纪的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
鉴于此种情况,恳请成都市各级领导正视我们的合法诉求,严查高投,并责令高投履行合同条款,与我完成退房,返还
我们的血汗钱!!!(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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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咨询退房”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贤悦府项目。
经核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依法对买卖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该合同双方目前正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买卖合同的解除将直接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并须办理费用清算,因此,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解除。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7日15时36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028-8533263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相关证据材料,部门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部门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如业主有新的证据可以及时向部门提供,部门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