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8月到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就职,2023年8月24签书面离职申请并通过,我自2020年9月到2023年6月带完又一届,确保学生安全顺利毕业。单位于2023年底核算中考绩效和奖金时,不结算我三年劳动付出应得的部分,但其他老师均已拿到,多次交涉未果,不然就是不回答,也已经通过市长热线请社区调解过了,仍然拖着不回答、不解决。
上次求助时,学校回复是因为我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合同上并未有明确写明未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要扣发奖金等绩效工资,并且中考奖金和绩效是三年来的劳动付出所得;与其他离职老师区别对待。合同法规定未按规定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申请,是扣当月工资,当月工资并没有结算。我主张申请的是三年劳动奖金和绩效,学校顾左右而言他,绕开关键问题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教体局核实答复。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2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不按规定结算老师工资”的投诉已收悉。经我局与学校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不按规定结算老师工资问题不属实,学校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工资政策,学校按月、及时、足额向教师发放了相关费用,无拖欠现象。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0年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学校与2022年4月印发了《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管理制度汇编》,要求全校教职工学习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离职教师的管理规定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学部教师会上已经明确告知了全体教职工。你于2022年6月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服务期为3年。2023年8月你书面提出辞职,违反了学校相关规定,为按照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打乱了学校教学秩序,学校只好聘请了2名应届大学生临时顶岗应急,分担两个班的教学任务。 感谢您对绵阳教育的关心和关注,如您还有疑问,可到学校当面沟通或联系市教体局,联系电话2214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