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阆中市 » 关于函授本科毕业档案移交至生源地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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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关于函授本科毕业档案移交至生源地的相关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14:15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本人为四川阆中市的市民,在成都读的专科,专科档案应该是毕业时移交给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了,现来云南省工作,在外省进行了函授的专升本的教育,现已收到云南省高校的函授本科毕业证及档案,因我工作的公司不能接受我的档案,故我想把函授本科的档案转移回户口所在地阆中的人才市场交流中心,请问我应该提供什么资料才能把档案转入阆中,是否必须要本人才能办理,可否委托家人或亲朋好友帮办理,是否必须需要公对公的的邮寄?还是可以由本人邮寄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档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1 17:47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人才流动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1: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函授本科毕业档案移交至生源地的相关疑问”问题已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要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者邮政特快转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因您的函授本科学籍档案目前存放在自己处,请及时将学籍档案交予学校,核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再由学校通过高校毕业生EMS专用方式邮寄转递到我中心。
档案查询请通过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四川人才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网上查询档案。
如有其他不明之处,请在工作时间致电阆中市人才流动中心0817-6262837,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2 12:01

感谢阆中市人才流动中心,同时也感谢问政四川这个平台,处理问题很及时,且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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