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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关于房屋建设宅基地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1 12:20 已回复

你好,我已多次在问政四川,和12345平台申请求助,关于房屋被拆迁,申请宅基地的问题。苍溪县三川镇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的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一直以我爸2008年卖过自己房子为借口,说我们的申请不合法,不批准。我已经对此做过解释,说我们是卖过房,没有房子了,但后来我们又继承了父母的老房子,安理说是可以申请的。但三川镇的工作人员一直不做正面的解释,对我们提出的申请和疑问要么拖延不办,要么借口推辞。三川镇的罗所长说我们最好是找律师跟他们谈,我们所说的话他们可以不理。我说我只能向平台申请帮助了,罗所长说平台只是传递你的问题,解决不了问题。我想问要找政府办事他们不想办理的只有请律师才能请动他们吗?然后他们又说我有问题最好当面去找他们,在2023年年初的时候我们家人已多次到三川镇政府办事申请宅基地的事,但被拒了。我现在住的地方又离老家很远,平时要工作,回去一趟本就不容易,我只是想把事情问清楚了再回去,免得白跑。但是他们却置之不理。我的资料,我的理由已说得很清楚,但没有正面回答。罗所长电话 1354719613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4:48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人及家属、子女的户口不在当地,故无法申请宅基地。因您父亲已于2008年将自家住宅出售于他人,根据《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苍府办发〔2020〕17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之规定,您父亲也无法申请宅基地。您反映的“继承了父母的老房子”的问题,经核实,实际为您父亲与其兄弟两人继承您祖父母房屋,且2017年该房屋享受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并签订了只拆不建新的协议,故您户无法申请宅基地,请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其他疑问,烦请致电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566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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