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22年3月24日购买了金堂县净源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定融债权一年期21万,2023年底接到通知告知无法按合同按期还本付息后,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延期一年,明确了分批次还本时间和适当降息。但公司也未按照补充协议到期五个工作日内先还百分之三十的本金。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让投资者很恐慌。一次违约大家互相理解,二次违约这个真的让人心寒,请引起重视,什么情况我们投资者也不知道。请尽快按照补充协议想方设法解决拖欠问题,不然越拖越容易出问题。农投公司3月30号也有一笔20万定融到要期,希望一并解决。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悉知,经调查核实,我公司融资专员已和您达成一致意见,将尽快按合约向您支付本息,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该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