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邛崃南河郡小区业主,去年9月份晚上11点过起下了一场大暴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才停,小区物业没有及时做防洪措施,直到第二天清晨才开始防洪,导致8栋1单元电梯被淹没灌水,当天晚上两部电梯就坏了,维修一直持续了10多天才弄好,我们一共是32层,天天爬楼苦不堪言。当时是业主强烈反应,民意怨气很大,物业在相关部门督促下先行垫付的维修金。今年3月份,物业开始启动使用维修金的途径申请对当时两部电梯维修费用3万多元进行报销。我们业主一致认为电梯当时的损坏跟物业不作为有很大关系,不允许他们使用维修基金,但是反映无门,电话联系住建局物业科说这笔钱他们肯定是要通过使用维修基金途径给物业报销的,不管我们有啥直接证据他们也不能终止物业的维修金申请,住建部门也不同意说平时下班时间或者周末来和物业及业主协商该问题,态度恶劣,3月22日向12345反映过该问题,但是属地住建部门一直都没管这件事,也没人和我联系解释,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属地住建物业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不让部门与物业沆瀣一气,乱用业主维修金,保护业主合法权利,谢谢。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应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实地查勘确认,如情况属实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监察指令书,街道办事处出具应急情况证明后方可启动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经了解,南河郡8栋电梯故障情况属实,成都市特种设备检查检测研究院已出具电梯核查报告,显示电梯存在“电梯抖动、主机异响、曳引钢丝绳锈蚀严重、磨损”问题,市场监管局已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文君街道办事处也出具了应急情况证明,按照相关规定该栋电梯维修符合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情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