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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长钢公司自管公租房租金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9 14:25 已回复

四川长钢房地产公司出台所谓的调整攀长钢公司自管公租房租金标准,把原来1.5元每平方米每月,提高到2.5元每平方米每月。现在像我一样,原来长钢退休职工,未参与过长刚分福利房政策,在职时就居住在此的职工,原来的房租600一年涨到现在的将近一千元一年。我在长钢工作三十多年,分得这套公租房,房租由原来的几元逐年涨到去年的近六百元。现在说要和江油接轨,按江油公租房标准收费。我想请问下领导们,1.我在长钢工作37年,因厂里效益差后未实现买福利房,未享受到福利房政策,也未享受到公积金政策,我现在居住这套无卫生间的简易住房为何要和江油普通市民有卫生间,有路灯,有物管等相关配套的公租房接轨,又是按什么标准接轨的?2.我们这套房子居住了三十多年了,房屋内裂口较多,电线老火,水管和下水道都年久失修,门也用了几十年,坏了,都无人管理,我们自己花钱维修,厂里从来都是只收钱,不善后。告知我们无维修队,自行处理,如果觉得租金贵了,可以退租。请问退租,我们维修房租的维修费谁来承担?我们未享受的福利房政策,又怎么给我们解决?我们这些人,都在长钢工作了三四十年,未购买当时的福利房,享受厂里的公租房福利,在厂里生活了几十年,如果要通过涨房租,赶我们走,是否给我们另有安排,请领导们结合历史情况,实事求是的给我们这些退休职工职工一个合理的安排。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31 08:03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相关单位办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长特公司房屋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7:37

网友:
您好!您在2024年3月29日“问政四川”上提出的“长钢公司自管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相关诉求已知悉,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攀长特公司自管公房含非成套、单身宿舍、公租房,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应为非成套房,不属于公租房。
二、从1996年4月起,攀长特公司在册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攀长特公司根据国家1992年房改政策,并结合当期公司实际情况分配房改房,1998年第二次房改政策结束后不再分配房改房。未享受房改政策且符合《自管公房管理实施细则》租住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租房主要安置符合条件的已婚且独立分户的在岗无房职工,经本人自愿申请,通过资格审批、公示后方可租用。
四、攀长特公司自管非成套房租金标准多年未调整,低于市场价格,也低于江油市公租房租金。由于非成套房修建年限较长,已进入频繁维修阶段,所收取的租金已无法覆盖各项管理成本。鉴于此,公司2023年4月1日对自管非成套房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但调整后的价格仍然低于市场价。对于五保户、低保户、特困家庭等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可享受减、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五、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租户可直接与攀长特公司房屋管理中心联系,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妥善解决。
联系电话:3652943

攀长特公司房屋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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