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德阳旌阳区内引进共享电动车,解决广大市民用车需求,方便出行。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们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根据您所咨询内容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综合考虑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本市主城区暂缓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一方面市区道路空间容量有限,且公共交通工具趋于饱和,市民出行可选择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多种出行方式。另一方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暂未出台相关技术标准,个别引入共享电动车城市连续发生安全事故,部分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现象频发,甚至发生未满16周岁学生驾车载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等隐患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调研,及时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变化,密切跟踪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情况,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并与有关单位及运营企业一道竭尽所能地规范好、管控好、维护好市区的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解决好各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欢迎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3602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