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资阳 » 市委书记元方 » 安置房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安置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8 11:12 已回复

尊敬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国土局)局长:您好!

1.柠都大道遗留问题:

我们是城市规划区内,你局征收了我社多次土地,请贵局按国家征收土地文件标准,把剩余的土地款足额支付给我们;

2.请贵局出示国家房屋拆迁安置文件;

3.关于我们是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柠都大道时拆迁了我们的房屋至今有14年之久,应该早点把留地自建房修起来,地方政策拆迁房屋标准2580元/平方米,已领320元/平方米,剩余的拆迁款请足额支付给我们;

4.请贵局出示安置房基础设计图;

5.请贵局出示房屋安置人平是多少平方米。

此致

 

2024年2月29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7:2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安岳县房屋征收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5:37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征收款问题,经县自规局核实,您所在的石桥街道原祥灵村6组实施了四次部分征地,每次征地各项补偿费用均足额到位,故您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房屋征收问题,经县房屋征收局核实,一是房屋拆迁安置执行文件及标准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岳县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府发〔2001〕136号)规定标准,制定石桥街道祥林村6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采取划地自建安置模式安置。又据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64期议事纪要精神,2015年6月30日24时前未签订划地自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再享受划地自建安置模式。二是关于安置房屋基础设计图的问题,安置点经建设规划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层高的要求规划设计,且要求被安置对象户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施工建设,其房屋设计施工图纸在自建房屋前已分发到被安置对象手中。三是关于房屋安置面积的问题,依据《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规定:实行统一拆迁,统一规划,统一划地由被拆迁人自建。划地标准为1人户给予一个自然开间;2-3人户给予两个自然开间;4-5人户给予三个自然开间;6人户以上给予四个自然开间;每个开间为3.6米,进深11米。为了便于修建,实行相对集中,1人户为一处,2-3人户为一处,以此类推。
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28-24522695)、县房屋征收局(电话:028-24074373),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安岳县房屋征收局
2024年4月2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