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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四川化企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商桂博违法交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8 10:20 已回复

我是南部县桂博豪庭小区的业主代表,特以此信向您反映我所居住的小区存在的严重违法交房问题。经过我们业主的深入调查和了解,发现开发商在未经任何合法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交房,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我们业主所知,开发商在交房时并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必要的验收文件。然而,他们依然强行将房屋交付给我们,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我们深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针对此问题,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进行了现场核实,并确认了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贵局也将此违法线索于2023年8月2日函告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希望他们能够依法查处。然而,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月25日的信访回复中,却声称桂博豪庭一号楼已于2019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并以此作为该小区验收合格的依据。对此,我们深感不解和质疑。仅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并不能证明该小区真的符合交付使用的所有条件。

我们强烈要求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够提供桂博豪庭一号楼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之外的其他相关验收资料,以证明该小区是否真的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我们也对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提出质疑。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的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至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查处?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我们要求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对桂博豪庭小区的违法交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贵单位能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

为了支持我们的主张,我们引用以下相关法律法规: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十九条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消防法》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四、《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桂博豪庭小区的开发商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未经合法验收合格便擅自交房。我们恳请相关单位能够尽快回复我们的信访,并依法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我们也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此致
敬礼!

 

 

 

 

南部县桂博豪庭小区业主代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6:47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0:1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桂博豪庭小区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违规交房”投诉问题已收悉。经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到相关单位调阅桂博豪庭相关资料,该公司于2012年取得南部县南隆镇石子岭宗地图,2016年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纪要议定对桂博豪庭项目调整方案。2019年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字第51132120190016号)。
已于2024年4月2日电话告知您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欢迎致电0817-85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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