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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无良开发商侵吞业主血汗钱
2024-03-27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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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马书记:


2018年我购买了乐山居者置业有限公司在峨眉山市雁北北路5号阅彩.彩中心一期的精装商品房。

二、存在问题

(一)无良开发商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当初承诺系由凯宾酒店经营,后换成墨庄酒店,凯宾根本没有经营。商务局在前期招商和后期监管中渎职,致使群众一生血汗钱被骗。

(二)未达到交付标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现该商品房10楼以下均未达到精装交付标准(现已烂尾),每户业主都是交付了2-5万不等的装修款的,住建局在行政过程中渎职完成了备案并发放了产权证,烂尾楼层无人看管,随处堆放了建筑垃圾和易燃易爆木质物品,消防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枉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黑恶势力,欺软怕硬压榨群众。前期业主多次与乐山市置业有限工作沟通其蛮横无理,强度强硬,扬言上面疏通了关系,随便告,走政府哪个部门都没有用(但部分业主有关系已经拿到了租金,置业公司就是欺软怕硬),这完全就是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压榨群众血汗钱。

(四)违背契约精神,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乐山居者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商品房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从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共计9个月的费用20224.8元未支付,作为普通群众用一生的所有积蓄购买的养老房权益得不到保障,单靠自身微博力量实在无力与黑恶开发商及个别不作为的党政人员抗衡。目前业主有58名业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已建立了两个维权微信群,只有请求政府帮助我们这些可怜的劳苦大众讨回血汗钱。

三、信访诉求

1、乐山市居者置业有限公司必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按照每月1123.6元支付2023年6月-2024年3月的租金共计20224.8元;

2、乐山市居者置业有限公司必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支付违约金1011.24元(开发购置合同约定延迟10日未支付租金,按照每日未支付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总租金的5%)。

3、乐山市居者置业有限公司必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支付因此事件导致的误工费用共计5000元;

4、付清以上3项未付资金后,乐山市居者置业有限公司必须给出书面约定,于每季度末3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6741.6元,如无法按时支付,合同立即终止,房屋按照现有情况在政府主管部门见证下毫无损坏的交付给业主,并配合业主办理好水电气的分户相关事宜;

5、限期内按照交付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完成10楼以下公共区域的装修和施工,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恳请马书记重视此事,这不是我个人的诉求,更是200余名业主的心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公安局 峨眉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回复时间:2024-04-02 10:11:1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4-03 14: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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