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娃的户口是郫都区,我家在新都区买房在新都区做生意办了营业执照,也买了新都区社保,我想问如果参加了新都区幼升小随迁在4月1-30日填了随迁资料后,我还可以在5月6-17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去入学服务平台登记郫都区本地户口的公立学校不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新规定,您子女拟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您是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可通过“材料申请”方式申请入学:
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于每年4月1日—3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服务就学管理平台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对应学段学位统筹安排学位。
经电话联系,您子女的户籍在郫都区,如您要回原籍入学,请咨询郫都区教育行政部门。
以上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6日13:27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