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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投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3 13:02 已回复

您好,本人在2024年3月22日上午11:49时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冻结,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文书编号: (2024)川7101执保663号。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的,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却依然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冻结以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应当保证本人家庭日常生活。
在此之前本人未接受到关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任何传票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法违规受理此案并受理,并对本人进行财产保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连续多次按照微信冻结所提供的司法机关电话,但是电话打不通(未接通),因为疫情导致生意失败,现阶段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微信里的零钱是目前仅有的生活开销,全靠家人每月救济的一点点的生活费艰难支撑艰难度日,就因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操作将我们逼上绝路,我们无法维持正常的基本生活,就连买菜做饭都不行……对我的整个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特此投诉举报,希望得到及时处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3 16:53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因为职能职责不在金牛区范围内,无法处理,建议您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反映。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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