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期间,独生子女家庭落实国家政策。现在全国大部分省份也将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全额补助,希望政府研究相关政策,为独生子女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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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您好!
关于您建言“考虑为独生子女家庭全额补助农村合医,将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全额补助”一事,现回复如下:
享受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员(独生子女家庭或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家庭),每人每年960元,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享受人的社会保障卡)。
根据川人口发【2013】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三、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五)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给予资助。”
根据川卫发【2018】67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方案的通知》:“二、基本原则(二)保障基本重点。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全部纳入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保障范围。四、保险内容(一)基本内容。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每位参保对象可获得100元/天的住院护理补贴,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本保险每位参保对象只享有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我们向上级反馈,争取早日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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