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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绵阳市交警二大队(JF010691)
2024-03-21 18:26:27
已回复
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该辅警在园艺东街东辰-乐荟城路口单独执法,并对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且态度十分恶劣。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执法工作。驾驶员驾驶摩托车双证齐全,未佩戴头盔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缴纳罚款。但公安执法必须依法依规。故,实名投诉该辅警,希望上级做好辅警的教育整顿工作,不能给人民公安抹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3-22 10:32:5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回复时间:2024-04-01 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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