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于近期购买了位于新津区杨柳大道88号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的一套房屋。2024年3月31号为房屋的集中交付时间,但是从2024年3月19号开始,开发商就打电话给业主以疫情和高温的原因逾期90天交房,疫情及高温早已经结束,故以此作为逾期交付的原因不成立,开发商随意延期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
基于此,我在此提出以下维权要求:
1.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书面解释,明确90天之内能够交付,并出台具体的施工计划且受业主监督,
2.合理赔偿:(1)在逾期90天内,鉴于此次违约给我造成了不便和损失,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协议,以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以赔偿,弥补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2)如果不能按照逾期的90天内交付,按照合同条款退房退钱并且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每天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赔偿。
3.开发商监管资金还有多少钱,能否保证能在三个月内按时交房,请政府机关协助调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您好!关于旭辉天府未来城(7号地块)延期交付事宜,我局高度重视,责令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周日)现场搭建沟通平台,处理延期交付相关事宜。后期,我局也会严格督促该项目施工进度,争取早日保质保量交付。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25日14::22分联系来信人,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