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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新津区旭辉天府未来中心违反合同无偿延期交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0 16:09 已回复

我于2022年1月购买了位于新津区杨柳大道88号旭辉天府未来城二期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2024年3月30号为房屋交付时间,但是从2024年3月19号开始,开发商就打电话给业主以疫情和高温的原因逾期90天交房,在订立合同之后到交房的时间内,疫情及高温已经结束,政府也没有发文受疫情和高温影响延期施工,故以此作为逾期交付的原因不成立,因此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每天万分之一赔偿条款进行赔偿,但开放商并没有给予明确赔偿政策,拒不赔偿。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严重违背了我们在合同中的协议.
基于此,我在此提出以下维权要求:
1. 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旭辉集团、城投公司提供书面解释,明确90天之内能够交付,并出台具体的施工计划且受业主监督,
2.合理赔偿:(1)在逾期90天内,鉴于此次违约给我造成了不便和损失,我要求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旭辉集团、城投公司按照合同协议,以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以赔偿,弥补我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2)如果不能按照逾期的90天内交付,按照合同条款退房退钱并且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每天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赔偿。

我希望政府、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能够理解我的立场,并积极回应我的合理维权请求。如 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在3月31日之前作出满意的解决方案,我将在新津人民法院上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1 09:51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0:26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关于旭辉天府未来城(7号地块)延期交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下午在该项目售楼部搭建现场沟通平台,处理延期交房相关事宜;后期,我局也会严格督促该项目施工进度,争取保质保量交房。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7日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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