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上次听闻射洪市大榆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概四月份就交房,被拆迁的房子是自建房,本身不存在公摊面积,这种情况交房时,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拆迁后不降低生活水平是对被拆迁人的最低行为准则,是对被征收人的保护和承诺,对安置房来说,要是包含公摊面积会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你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开区安置还房的面积确认是严格按照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提供的正式测绘报告为准,次面积为建筑面积,办理产权是按次面积登记。经开区历次还房也是统一按此确认方法。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