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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生育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9 16:48 已回复

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是不是从2024年1月份开始,生育险只有在医院住院期间报销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剖腹产共计3700元,就只有这个,没有生育津贴那些了?那买的生育险是干什么用的?以前剖腹产也报销生育医疗啊,为啥就没有生育津贴了呢?什么意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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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0:27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网络平台》网民留言的情况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1日起,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接成都通知,2024年1月1日起,财政供养单位(不分差额、全额)在编人员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成都市医保中心已把参加机关事业养老编办在册人员身份进行置标,这类人员已在医保系统中做了限制,无法进行生育津贴报销。
2024年3月21日10点13分,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对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进行讲解,当事人表示满意。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救助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60392798。
特此回复。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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