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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调动问题
2024-03-18 22:21:3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我是一名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2019年6月毕业,8月参加工作,定向到宜宾市叙州区某乡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了。本人的家人和配偶都在眉山市仁寿县,家有年迈的父母,照顾不到家人,夫妻两地分居对于我的生活也造成十分大的困扰。 现有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涵[2020]434号)提到: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 3 年以上、配偶在省 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 想咨询下眉山市仁寿县的调动政策,关于这一政策具体怎么实施?调动是需要自己找接收单位吗?调动的要求和具体流程是什么? 望领导批复,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4-03-20 1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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