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把房产证给了物业,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拿物业收据领房产证,没有就不给房产证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在的明珠•卓锦城小区房屋于2024年1月19日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是依据您对出具的《委托书》中委托事项对该房屋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目前,此房屋的工作流程已完结,同时,也是按《委托书》中委托事项将该产权证交由开发企业领取并发放。您可向剑阁县华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不动产证书,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需由剑阁县华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您对回复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其他问题,烦请致电详询(剑阁县自然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39-660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