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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居民楼开设员工食堂扰民争议
2024-03-13 15:14:07
已回复
我们小区居民于2023年6月份向城管以及工商所反映雁江区西门建设银行将员工食堂开设在居民楼内,大量的油烟排放、噪音臭味扰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设食堂需要办理食品许可证,同时要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用途的房产通常不允许改变为商业用途,但如果要在居民楼内开设食堂,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居民同意。该食堂开设初期未曾询问过我们居民意见,并且在开设后小区居民多次向建行反映食堂油烟排放的扰民问题,建行置之不理,食堂对城管承诺的整改措施也未曾履行。且食堂在工商所的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西门桥街2号,但实际经营地址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西门桥街2号附一号一栋二单元1楼,完全是一个居民楼的1楼位置。但我们向工商所反映地址不相符的问题未被立案。我们小区居民每天走楼道都要忍受一楼食堂的臭味以及来往繁杂人员的噪音,该食堂的油烟直接通过窗户外排到街道,楼上住户关着窗户都不能完全避免油烟污染,不少周围小区住户都向城管反映路过一楼窗户附近都是臭气弥漫。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能来还业主一个安全,且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中心
回复时间:2024-03-13 16:11:0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4-03-21 1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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