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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户口迁移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iang!  2024-03-11 23:06 已回复

家住彭州市致和镇汇通湖社区15组(农村自建房屋),现因小孩上学需将父母和小孩的户口迁到金牛区(商品房)。1、请问后期是否还可以将父母和小孩的户口再迁回彭州市致和镇汇通湖社区15组(原农村自建房屋地址)?2、若能迁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无时间限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6:37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公安局回复如下:民警已和您联系,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你妻子和小孩的户口可迁回彭州住房处。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原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 《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有效限5年。 如有疑问,可拨打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28-83888927咨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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