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在四川省属国企工作的员工,在硕士毕业工作满36个月后,是否能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事项的补充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114号),认定非集团内部评审以外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
问题二:若不能,那么是否只能依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先进行初级职称评审,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等2年进行中级职称评审? 是否不能认定自己专业,只能认定集团评审范围内的专业?
问题三:是否能由集团或单位名义向住建厅提交申请,在住建厅进行专业相关的职称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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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申请职称初定。满足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成绩,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初定中级职称。职称初定办理手续、材料等事宜请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