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高水中街18号(凯厦花园)为什么产权证上是50年(工业地)?附近的几个大楼盘都是民用地70年。长虹世纪城(原工厂)都是民用地,同一个地方还要区别对待吗?请问这是什么原因?是否可以调整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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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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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但,我市也存在部分小区因土地取得方式历史原因,证载产权年限为五十年的情况。经查,“凯厦花园”小区已进行转移登记到小区业主个人,暂无政策支持年限调整。
感谢您对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与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816-238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