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在2021年底因为出售虚拟货币收到电诈资金银行卡被江苏警方冻结六个月。在配合江苏警方调查以后已经排除本人的犯罪嫌疑。但是由于是一级涉案卡,在银行卡解冻以后,我依然不能正常办理银行业务,银行告知我上了涉案黑名单,需要公安部门协助解除。我找到青羊反诈协助解除我的涉案账户问题,但是办案警官说上级部门需要我提供当时的交易记录而且需要江苏警方出具不涉案证明。我告知警官交易记录应为时间久远网站倒闭已经无法提供,而且我当时配合江苏警方调查的时候已经提供过了。关于不涉案证明,我也联系了当时的江苏警方办案警官,对方明确表示可以出具,但是需要公对公,不能出具给我个人。青羊区办案警官表示已经联系了江苏警方,但是江苏警方发回的资料里面未包括不涉案证明。我告知青羊反诈的警官也许是对方疏忽了,可以再次联系,但是这位警官表示他不好这样做,让我自己联系。我也就纳闷了,公对公的事情再联系一次就那么难么?
由于现在要出门找工作,需要恢复身份能够正常办理银行业务,否则连工资卡都办不了无法入职。请公安厅领导务必帮帮我。谢谢!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要求协助解除名下银行账户管控措施的问题,建议您配合原办案机关调查,如能证明不涉案,由该公安机关向成都市青羊区公安机关提交不涉案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依法依规为您解除银行账户的管控措施。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领导关心,问题正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