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购买了长宁县中业和居的房子,在2021年8月底提交了购房补贴相关资料。2023年8月份公布了购房补贴名单的公示,我在公示名单上。如今公示期已经过了,补贴款确迟迟未发放。通过询问我们购买同一小区的,在同一批公示名单的,有的人的购房补贴却在春节前就已经发放到了。为什么别人的都发放了,我们的没有发放,同一批次不应该同时发放吗?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希望领导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答复结果。
网民朋友:
你在问政四川留言“农民工购房补贴何时发放”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房产事务中心核实,您属农民工购房补贴范围,我局房产事务中心已于2021年8月31日进行受理属第四批次报送名单。目前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部分购房补贴已发放完毕,剩余第三批次至第五批次均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名单已报送县财政局,待县财政制定预算后发放,请您耐心等待。
若您对此问题还需作进一步的咨询或情况反映,可与我局房产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1-462457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