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新津区隆鑫公园首府的业主,我于2020年在新津区隆鑫公园首府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上说明是2022年9月交房,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为由延缓了交房时间,是2022年12月通知大家集体收房,我们也在12月的时候去验房了。但是开发商为了不赔付违约金,水电不通、门窗都没有安好就让我们验房、收房,当时陪同验房收房的开发商是个女的,她让我们签字,就说整改完成后我们才收房。2023年1月,开发商就将所有的事务交给了物管,也没有告知我们。房子有没有整改,整改了是什么时候整改完成的,都没有通知我们。我们2023年9月,去看房子整改情况如何时,发现大门没有门锁,邻居的房子也没有门锁,我们认为开发商还没有整改完成。
2023年底的时候,我们再次去看了房子,发现和之前一样,还是没有门锁,我们就问了一下其他业主,他们说要找物管,当我们去找物管的时候,物管就让我们从2023年1月开始交物管费,我们就觉得很奇怪,防抖没有验收,为什么要交物管。物管就让我们去找开发商,我们就去找了开发商,开发商说自己上门锁,他们协调少交3个月物管……态度很嚣张,让我们走司法程序,难道只管把房子卖了就了事了吗?后期的事情就不解决了?今天再次去协商,开发商和物管那边都是相互推责任,门锁被偷,难道物管没有责任,这样的物管谁放心……现在我们想简装下房子,为了孩子好上学啊……
请领导帮帮我们啊,现在经济也不景气,打工都难找啊,这样拖着我们,房贷都有可能还不上了……遇到事情就让我们年轻人去协商,我们还要打工挣钱养四个老、养两个小、养房啊……拖不起啊……
老公的父亲已经快70岁了,高血压、脑血管堵塞,老人婆妈随时在身边照看;我妈身体也不好,爸爸还要接送两个娃娃,家庭条件就这样,很具体,真的拖不起……
主要是开发商态度太嚣张了,遇到问题就要我们走司法程序,喊我们投诉,简直就是欺负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是隆鑫公园首府三期18栋的业主,隆鑫首府项目为保交楼项目,您可先行验房。关于您反映物业费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解释说明。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7日10:30,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
很感谢能解决问题,我们已准备验房。很感谢工作人员留了电话,并让我们有问题可随时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