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3.4栋一楼违规占用绿化,修建露台。
2、交房仅2个月开发商在未与业主协商,就单方面发布了地下停车费的通知,定价为480元/月(含60元服务费)从3.1号开始收费,该定价严重高于周边市场停车收费水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话人: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郫筒街道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2024年3月5日,郫筒街道工作人员同社区、小区物业人员现场核实,已责令龙腾御锦城3栋楼1楼业主恢复破坏绿植原貌,4栋1楼业主拆除砖混结构围墙,恢复破坏绿植原貌,并督促物业加强监管,我街道已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郫筒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