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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租用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7 01:32 已回复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领导:关于四川区域内企业租赁农户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的并网政策是按变压器台区容量还是按变电站台区容量出消纳接入意见?2当地电力公司出具的消纳接入意见以负荷定规模的依据是怎样算的?一台400千瓦变电压器只能接入15千瓦,一台315变压器接入1.5千瓦装机容量,一台400千瓦变压器接入20千瓦,请问出具的装机容量是不是合理?3省发改委上次回复的是按35千伏变电站台区出消纳意见而当地电力公司按变压器台区内出消纳意见,到底是哪个政策?4导则取消了变压器容量百分之20并网政策,绿区而是按变压器容量百分之八十并网,可以适当返送至35千伏变电站台区内消纳,而当地电力公司出具的消纳接入意见只有300分之一到百分之五,当地电力公司回复导则不是正式文件不予执行。5请问省发改委的官方回复算不算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的官方回复文件?最后请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领导给与指导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1 09:47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对于通过租赁他人屋顶等方式,以营利为目的的户用光伏项目,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需具备消纳条件,项目备案时应出具电网企业电力消纳意见。消纳意见由电网企业按照开发企业拟采取的并网方式,综合考虑接入点变电台区(变压器)容量、用电负荷及电网安全性等因素出具。分布式光伏开发应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台区变压器安全可接入容量及当地消纳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开发规模,现行分布式光伏管理政策未限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不得超过台区年度最低负荷。
后续,建议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7〕48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衔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各项工作。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四川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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