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四川反映的“能在人行道上立桩吗的问题”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月26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符阳街道北坛巷5号外的人行道上立桩,实际为北坛巷8号外人行道上立桩。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了解是北坛巷8号业主为了防止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阻碍行人通行,以及顾客进出门市所为。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业主,不能擅自在人行道上立桩,并当场拆除了人行道上的桩。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的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因未获悉您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沟通联系。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洪定枫
联系电话:0830-5229752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