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乐至县良安镇居民,我父母现已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知晓该养老保险时间较晚,男士(1966年9月生)系统查询首次购买时间为2015年12月,女士(1968年生)系统查询首次购买时间为2016年3月,男士年满60岁时,养老保险未满15年(购买11年),女士年满60岁时,养老保险未满15年(购买12年),当前是否有合适的补缴政策,能满足达到退休年龄可领取养老金。另根据国发〔2014〕8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指出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间是什么时间,是否满足此补缴政策,或有其他更好补缴政策,望领导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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