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自房子建成后,基本没有长住。在外务工,每年回来住,还有偶尔寒暑假一个人在家。
交过一次燃气费,后续没缴纳过。但是燃气公司在欠费超过规定时间之后并没有打电话或者上门通知过。就一直私下扣款。今天才查到户号(先去服务中心不给查,又去物业不给查,最后找的燃气公司)
查户号之后发现直接一半是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不超过欠费的百分之五,请问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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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20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用户编号:104****061
用户名:内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用气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甜福路478号寿溪佳苑02栋****1002号
此用气地址第一次抄表为2020年5月2日,到2024年1月1日共使用燃气439m³,从未缴纳过费用,在此期间,我司一直有将催费短信和账单短信发送至用户在我司预留电话号码159****8890。且《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中,并未任何说明我司必须在用户欠费的时候予以停气处理。
根据与用户签订的《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的第三条,用气方逾期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每日逾期交纳气费的千分之三向供气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并不会欠费之后马上产生,而是在欠费产生60天后开始计算,故用户第一笔违约金产生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截止2024年2月20日共计932.04元。
用户于2月20日上午9点38分致电我司,接线的同事明确表示如对违约金有异议,请用户下午至公司进行协商,同时消费明细、短信发送凭证等可以一并进行展示,但用户已于当日13点46分交纳所有欠费,故我司现无法对违约金进行退补处理。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请拨打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0832-2263777详细咨询。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