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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无良旅行社背信弃义,破坏四川文旅形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16 14:14 待解释

我们一行三人分别与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签署了2月10号从成都出发的川西7天6晚的团,在旅行的第四天白天,新都桥去往色达的途中发生严重的高反,症状有呕吐,头痛,胸闷,全身发麻无力,无法继续前往高海拔地区,联系旅行社希望可以把我们送回成都,用我们三个人后续三晚的住宿费来抵扣送我们回成都的费用。于是,我们与旅行社约定返还我们一千元,作为回成都的费用。但是,旅行社只把我们送回了新都桥,返回新都桥时已到半夜11点左右,旅行社却拒不承担我们返回成都的费用,毫不留情的把我们丢在了新都桥。可以想象,我们三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并且都有高原反应,其中一位女性朋友还因高反接近昏迷状态,我们几乎举步维艰,在路边待了一个小时才找到回成都的车。
在阖家团圆的新春佳节,我们因为成都热情的人、美丽的景、温情的烟火气,怀着极大的期待才选择来到成都旅游。面对旅行社的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利益至上的冰冷嘴角,着实令人心寒,也与我们成都宣传的旅游形象极度不符,与成都宾至如归的服务和温情格格不入,可以说这是我旅游体验最差的一次。为了讨回公道,我们的诉求是:要求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向我们郑重道歉,并退还我们三个人的团费及回成都的车费共计12420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1 14:3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责令该旅行社质控人员与您联系协商,还请您耐心等待。要求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或《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相关条例配合您妥善处理诉求问题。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建议您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0日16时06分通过短信告知您。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21 16:19

旅行社态度恶劣,一直在推诿扯皮,没有要负责的态度,同意道歉但不同意退款,从一开始说我们倒欠他们钱,再我据理力争后,旅行社只愿意赔偿400元,到最后愿意赔偿我们三个人总计1100元。我认为旅行社根本没有认识到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利益至上,无人道主义精神,我们最低可以接受赔偿我们三个人车费1000元,三晚两间房的住宿费1800元,精神损失费1200元,共计4000元。请教体局的领导从中协商,我们心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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